物管答疑:管理机构

问:管理机构(MC)或联合管理机构(JMB)需要设立公司来管理资金吗?谁要为资金管理负最大责任?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MC和JMB的功能是妥当维护和管理建筑物、土地和公共空间。 在该法令中,没有任何一个条规允许MC 或JMB设立公司来管理资金。不过,MC或JMB可成立小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通过投票挑选出来的会员们,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 问:我们打算利用公寓内的公共礼堂来开办托儿所。请问MC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吗? 根据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和管理)条例第3附表的第3(4)条,MC或JMB应该“在恰当的情况下,管理、维护和采用合适的营运商,来管理任何公共财产中的公共设施、便利设施和服务,如自动洗衣店、便利店、餐厅、托儿所和其他”。 不过,他们“必须维持合理的安全和健康标准,从而为经营者和使用者带来使用上的便利、舒适和愉悦”。 假设该公共礼堂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我们认为,根据上述第3(4)分段条例,必须获得相关单位的批准,JMB或MC才可以有权利将该礼堂转为托儿所,并寻找合适且有利所有业主的经营者来开设托儿所。 Chis Tan是Chur Associates的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他也是2019年EdgeProp 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EdgeProp Malaysia’s 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 2019)的评委,以及EdgePr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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