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报道指出,联邦直辖区部长透露政府有意拟定一个城市重建发展或翻新法令。
国家房屋买家协会(HBA)在读到这报道时感到惊愕,因为他似乎忽略了这会违宪,并对国内房屋业主所带来的影响。
他似乎没有发现,这样的法令能对联邦宪法第13条带来深远影响。此外,受到影响还包括在约束联邦直辖区的国家土地法令当中,明文昭示“产权不能废除”的原则。
我们希望联邦直辖区部长不会受到那些满脑子都是获利的发展商所影响,才计划制定这个管制重建发展或翻新的法令。
集体出售分层建筑
这个“重建发展或翻新”法令,实际上很可能就是备受指责的“集体(强制)出售分层建筑”计划,而这类型计划早在10年前就有发展商提出。
所谓的集体出售分层建筑(en bloc strata sale),说的就是让商业发展商收购和重建一块土地。
发展商会先联络业主,出价(可能是市价)说服他们将卖出产权。一旦土地收购成功,土地上原本的建筑物也会被拆除,以让路给新的发展。而这些新发展,往往就是那些售价高过原本那些建筑物的综合发展项目。
在没有官方的调查和研究结论下,这些原本的建筑物就被定义为破旧不堪和不安全。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发出的“危楼”证明,就非常重要。
HBA感觉这是一种对特定商业土地的强制收购。用强制这个词是因为一个集体出售、重建发展或翻新的法令只照顾了大多数的意愿。对于那些一辈子居住在那里而不愿意接受出价卖出房子的人们,他们的宪法权利又在哪里呢?
弊大于利
在制定这个法令方面,联邦直辖区部长把新加坡作为一个例子。在新国,少数业主将获得新发展的项目中的单位作为交换,而不是用一些三流地区的产业作为交换。
然而,很多成功的案例并没有点出少数业主在适应新居住环境方面的困境,而且这些业主往往是年老体弱、在当地居住了数十年的老人。对于他们,联邦直辖区部长真的在意吗?
根据联合国在2015年的预测,马来西亚是全球第112名人口最密集的国家,而新加坡与香港则分别排在第三与第四位。
虽然在新加坡和香港这两个土地非常稀缺的国家,集体出售建筑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城市的重建发展在这些国家非常迫切,但对于大马来说,这个课题没有太大的意义。
Datuk Chang Kim Loong是国家房屋买家协会(HBA)的荣誉总秘书。
HBA的联络方式: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站:www.hba.org.my
电话:+6012 334 5676
英文版原文已刊登在2019年5月10日的EdgeProp.my周报,点此免费下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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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黄忠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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