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与一些居民最近受委担任公寓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简称JMB)共管机构委员会(joint management committee ,简称JMC)成员,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担此重任,对于新的身份也感到兴奋与忐忑。
最让他们感到紧张的是,他们对于《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简称SMA)并不熟悉,在近期的HBA与公众的分享会中,HBA志工们向Nancy讲解JMB的职务,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在此以问答方式整理出来,希望借此让许多JMB新手成员都能受惠。
问:我们上一次的年度大会是在今年6月,那下一个年度大会(AGM)应该在何时举行?应该讨论什么事项?
答:年度大会应每年举办一次,且距离上一个会议不应超过15个月,那也就是说,Nancy的JMB应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举行。
不过,即便过了15个月的期限,会议达致共识的议案,也一样具有法律效益。
一般上,在年度大会必须寻求通过的事项包括已审核账目通过、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委任,以及和管理与维修相关的事务。
问:如果我们过了限期依然没有举办年度大会,有何后果?
答:在SMA下,一旦委员会未能在期限内举办年度大会,视同违法,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RM50,000或监禁不超过三年,除非他们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己所能履行职务。
如果联合管理委员会对于举办年度大会的事务推拒或是怠慢,且错过15个月的期限,居民可以向地方市议会的建筑物委员会(Commissioner of Buildings,简称COB)投诉。
问:在年度大会举办之前,我们需要做什么?
答:联合管理委员会需要在年度大会举办的至少14天前,通知单位业主,通知方式包括将文件亲手交托,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或在公共空间的显眼处张贴开会通知。
开会通知必须清楚列明开会的日期、时间与地点,在年度大会中将会讨论的事项,每一个单位业主的投票权或代理投票权。
开会通知也需要附上上一次年度大会的会议记录、已审核账单、审计师的审查报告以及其他会议相关的事项资料。
问:年度大会的法定人数?
答:年度大会的法定人数为有投票权人数的一半,出席者可以是业主本身或代理人。不过,法定人数一般很难达到。因此,SMA采纳较具弹性的方式避免浪费开销与时间。如果在召开年度大会后的半小时内,出席者没有达到法定人数,则有权投票的出席者人数将被视为法定人数,年度大会可以继续进行。
问:年度大会由谁主持?
答:每一个年度大会都将由大会主席主持,主席人选将从出席会议且拥有投票权的业主当中选出,获选的大会主席,将主持会员会至结束。联合管理委员会主席不能兼任年度大会主席。
Datuk Chang Kim Loong是国家房屋买家协会(HBA)的荣誉总秘书。
HBA的联络方式: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站:www.hba.org.my
电话:+6012 334 5676
英文版全文已于2019年7月26日的EdgeProp.my周报刊登,点此下载免费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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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陈旖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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